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其中,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甚为多见,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的旗号,借订立高收益的种植、养殖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天上不会掉陷阱,一夜暴富是陷阱!
参与非法集资并非简单的面临金钱损失的风险,若受害人明知是非法集资活动,仍为出资人和集资人之间牵线搭桥的,则可能成为非法集资罪的共犯。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