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保护市民财产”佛山“金融安全进社区”首场活动昨举办
发表单位:市金融局   发表时间:2015-06-14 18:44     分享至:

    昨日,市民黄阿姨参加在东方广场举办的“打击非法集资保护市民财产”佛山“金融安全进社区”系列活动时这样说。

该活动由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佛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协办,珠江时报社承办。昨日举办首场活动,通过情景剧、专家论坛、有奖互动、宣传册子等向市民传播“打击非法集资”的知识。

   政媒合作宣传“打非”

    作为承办方,珠江时报社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是社会的血液,如果能够正常、合理流动,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如果不加以节制,非法利用,就会产生巨大危害。在珠三角这个藏富于民的地区,非法集资时有发生,金融机构、公安、各行政部门对打击非法集资都不遗余力。媒体肩负着正确引导舆论的重任。珠江时报扎根社区,通过多种渠道把信息传播给市民。

    黄阿姨告诉记者,她曾因贪图高回报吃过非法集资的亏,投资10万元,最终以损失1万元退场。最近,她又接触一个项目,虽然对方没有承诺高回报,但是要求“拉人头”。“幸好听到珠江时报的宣传警示,我才醒悟过来。”黄阿姨表示,希望政府和媒体多点合作,举办这类活动。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珠江时报社将与主办方在张槎、桂城、狮山、西樵等举办“打击非法集资”系列活动。

    远离非法集资莫贪高回报

那么,什么是非法集资?佛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他还表示,市民要认真辨别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基于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就可认定这种借贷有效。”

佛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金融科科长邓伟强表示,随着社会进入网络时代,非法集资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性,深入到市民生活。除了传统的假借房地产销售、林权转让、代种植养殖、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方式,目前不法分子还利用P2P网贷平台等,通过假“投资项目”、“理财产品”,编造或夸大投资前景,以高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进行非法集资。

    佛山市银行业协会秘书长范文东也表示,市内所有银行业机构的网点也对市民、储户作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一旦发生了非法集资活动,建议市民及时到公安部门报案,并保存证据和资料,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如果需要追讨损失,要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律帮助。

    ■温馨提醒

    市民对以下情况要保持高度警惕: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许诺超高收益率;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即给予部分提成、分红、利息;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流动、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理财产品”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怂恿群众将个人房产进行抵押,获取银行贷款后投资所谓“项目”或“理财产品”;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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