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高息陷阱
发表单位:市金融局   发表时间:2015-06-10 08:18     分享至:

真实案例揭示:超越常理高收益,企业名义同样不可信

    “这个项目是企业发布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应该可以大胆放心参与吧?”虽然非法集资新闻屡见不鲜,但不少市民对于非法集资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疑犯一旦以企业、经营项目等作为掩饰,市民误信“保障”掉进陷阱的例子并不少见。佛山三水就发生一起以企业经营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案件,在高额收益和公司保障的引诱下,多人掉进陷阱,损失惨重。

    真实案例:

    佛山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称,多名供货商三水××五金化纤有限公司追讨货款。经查,该公司老板李家×、李照×在2012年至20143月期间,利用在三水经营多家企业有利条件,隐瞒事实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大量的借款活动。以正在经营的佛山市三水区××加油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制漆有限公司等企业运转资金紧张为由,虚构资金用途、出具借条、用同一实物抵押多个借款人,许以月利2~9分不等的高息为诱饵,先后向陆某、李某、王某、湖南衡阳市李某等30余人,累计借款2亿多元。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当即对二李进行立案侦查,并于4月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查,犯罪嫌疑人李照×、李家×在自有资金不足情况下,自2000年开始以允诺支付高额利息的借款方式募集资金,先后投资经营多家公司企业。由于投资经营不成功,还要支付高额借款利息,以至于需募集更多的资金才能维持运作;因此,犯罪嫌疑人李照×、李家×以其公司、个人和亲属名义向社会公众允诺支付高额利息(月息二十厘至九十厘不等)进行大量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前期募集资金和高额利息,还肆意挥霍、滥用募集资金购置房产、车辆等,未按约定使用募集资金。案发前,犯罪嫌疑人李照×、李家×因已严重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贷款和高息募集资金而到处藏匿,目前二人已依法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件启示: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如上述三水李氏兄弟案件,则是以企业生产经营为掩护,以高额收益为利诱进行非法集资,最终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佛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市民,一夜暴富往往是陷阱,在参与投资项目或借贷项目时必须审慎;增值财富,请选择正规投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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