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 助力优化金融环境的通告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1-09-30 13:09     分享至:

  近期,部分社会组织或个人以“代理维权”为名,怂恿、诱导金融消费者重复、频繁恶意投诉金融机构,甚至虚假投诉,借此牟取非法利益。为维护公平公正诚信的金融市场环境,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营造我市良好营商环境,现通告如下:

  “非法代理投诉”是指社会组织或个人为获取高额服务费,以可以帮助金融消费者达到非正常全额退费、逃废个人债务、获取超额理赔金为名,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并策划、教唆、组织或代理消费者向监管部门进行针对金融机构的大量恶意投诉或举报的行为。

  从事“非法代理投诉”的组织或个人多利用互联网论坛、微信朋友圈、网购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招揽业务,通过“全额退保退息”等宣传,甚至冒充律师身份,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且通常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并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事实,向金融监管、信访等部门投诉,通过缠访闹访等手段施压,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

  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了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秩序,还极易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使消费者遭遇诈骗而蒙受财产受损。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是警惕代理投诉风险。“非法代理投诉”不仅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经营秩序,并可能构成虚假广告宣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无证照经营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消费者应警惕参与“非法代理投诉”可能面临的风险隐患,拒绝参与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缠访闹访等非法行为。

  二是正确看待金融产品。以“合理规划、理性使用“的态度正确看待金融产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融资成本、抵押、担保、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金融概念,客观评价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理念,防止上当受骗。

  三是树立依法维权意识。消费者如果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存在疑问,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公布的官网、官方维权热线或亲访客服中心等渠道反映诉求,如实说明事由,积极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正当途径向监管部门反映。

  特此通告。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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