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采购佛山市金融营商环境优化咨询研究项目的报价邀请函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1-08-27 10:16     分享至:

各供应商:

  我局因工作需要,就佛山市金融营商环境优化咨询研究项目进行自主采购,现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采购项目需求

  1.服务时间

  2021年至2022年(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期)。

  2.项目预算

  人民币195,000元(含)以下。

  3.服务内容

  1.参与研究国内先进城市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做法,总结佛山金融营商环境成效,分析研究存在的短板,提出创新性举措,形成调研分析报告。

  2.参与举办金融营商环境工作培训、专题研讨会、经验分享等活动。

  3.参与宣传国家、省、市金融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全市金融服务政策措施以及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对利企便民、服务群众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成效重点宣传推广。

  4.参与整理全市金融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台账梳理、总结归纳、材料整理等工作。

  5.参与整理高质量金融营商环境动态信息。

  6.其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事项。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书构成

  1.报价函

  2.服务方案,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项目内服务内容、人员投入情况及团队综合实力,方案要求表述清晰、简要,可行性强。

  3.报价一览表

  (二)相关资料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提供过往业绩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从事同类工作的佐证材料(如有)。

  (三)报价

  1.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20日。

  (四)报价书递交

  1.报价文件必须在竞价邀请函时间内,用信封密封后加盖骑缝公章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2.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价的全部费用。

  3.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1年9月1日下午15:00前向我局书面送达响应文件。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8338 3239,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主楼10楼1002室。

  四、其他说明

  (一)我局在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对供应商资质及服务承诺等进行查验,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按本单位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

  服务费用采用以下支付方式:在服务协议签署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费用(总费用的70%);项目达到我局预定的两项绩效目标(将在服务协议中明确),并经我局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再分别支付第二期费用(总费用的25%)和剩余费用(总费用的5%),否则不予支付。

  (二)采购结果在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政务网站公布。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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