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局因工作需要,就佛山市金融营商环境优化咨询研究项目进行自主采购,现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采购项目需求
1.服务时间
2021年至2022年(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期)。
2.项目预算
人民币195,000元(含)以下。
3.服务内容
1.参与研究国内先进城市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方面的创新做法,总结佛山金融营商环境成效,分析研究存在的短板,提出创新性举措,形成调研分析报告。
2.参与举办金融营商环境工作培训、专题研讨会、经验分享等活动。
3.参与宣传国家、省、市金融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全市金融服务政策措施以及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对利企便民、服务群众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成效重点宣传推广。
4.参与整理全市金融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台账梳理、总结归纳、材料整理等工作。
5.参与整理高质量金融营商环境动态信息。
6.其他经双方协商同意的事项。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书构成
1.报价函
2.服务方案,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项目内服务内容、人员投入情况及团队综合实力,方案要求表述清晰、简要,可行性强。
3.报价一览表
(二)相关资料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2.提供过往业绩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从事同类工作的佐证材料(如有)。
(三)报价
1.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20日。
(四)报价书递交
1.报价文件必须在竞价邀请函时间内,用信封密封后加盖骑缝公章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2.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价的全部费用。
3.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1年9月1日下午15:00前向我局书面送达响应文件。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8338 3239,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主楼10楼1002室。
四、其他说明
(一)我局在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对供应商资质及服务承诺等进行查验,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按本单位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
服务费用采用以下支付方式:在服务协议签署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费用(总费用的70%);项目达到我局预定的两项绩效目标(将在服务协议中明确),并经我局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再分别支付第二期费用(总费用的25%)和剩余费用(总费用的5%),否则不予支付。
(二)采购结果在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政务网站公布。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8月27日
主办: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承办: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号楼 邮编:528000 网站标识码:4406000072 粤ICP备11044723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942号 电话:0757—83331722 传真:0757-83995802 E-mail:fsjrj@foshan.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