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采购地方类金融机构辅助监管政府服务的报价邀请函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1-07-08 14:59     分享至:

各供应商:

  我局因工作需要,就2021-2022年地方类金融机构辅助监管项目进行自主采购,现邀请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如下:

  一、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在2021年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名单(税务服务类)内。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时间

  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期)。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35,000元(含)以下。

  (三)服务内容

  根据以下服务项目指定专人提供服务。

  1.参与行业准入审核工作,主要负责对地方类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涉及财务指标方面的审核工作;

  2.参与地方类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工作,重点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进行审计;

  3.参与地方类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工作,主要对非现场监管系统数据进行报送和分析;

  4.参与处理行业投诉工作,重点对涉地方类金融机构上访、信访事项的审计核查工作;

  5.参与查处地方类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事项工作,主要对地方类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计整改工作。

  三、报价须知

  (一)报价书构成

  1.报价函;

  2.服务方案,方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项目内服务内容、人员投入情况及团队综合实力,方案要求表述清晰、简要、可行性强,尤其是可派驻或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及人员数量等详细介绍;

  3.报价一览表;

  4.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5.提供过往业绩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相关案例或经验。

  (二)报价

  1.报价方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20日。

  (三)报价书递交

  1.报价文件必须在竞价邀请函时间内,用信封密封后加盖骑缝公章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概不接受。

  2.无论竞价结果如何,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价的全部费用。

  3.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1年7月13日下午15:00前向我局书面送达响应文件。

  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8338 2815,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主楼9楼903室。

  四、其他说明

  (一)我局在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对供应商资质及服务承诺等进行查验,在经费预算范围内按本单位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

  (二)采购结果在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政务网站公布。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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