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广东南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纺担保”)退出融资担保市场申请资料。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等规定,我局对南纺担保退出融资担保市场予以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东南纺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零壹拾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主营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经营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轻纺城南方创新中心403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机构编码:粤8800301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1年5月13日
二、后续工作
(一)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南纺担保须到我局办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销相关手续并将许可证原件交回我局。
(二)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南纺担保须经原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公司名称变更事宜,不得在公司名称中继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同时,在前述限期内,须办理完毕公司经营范围和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项。如拟解散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公司清算及工商注销手续。
(三)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如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本公告期满之日前届满的,则自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南纺担保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性担保业务,日前已开展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应依据相关融资性担保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履行担保责任至原合同终止且不得延长原约定担保期限。
(四)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南纺担保依法成立融资性担保业务处置组(或清算组),完成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处置工作。对日前开展的融资性担保业务所产生的债务,制定债务清偿计划并及时偿还有关债务,落实或有债务保障措施。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联系0757-83381249。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9月4日
主办: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承办: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号楼 邮编:528000 网站标识码:4406000072 粤ICP备11044723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942号 电话:0757—83331722 传真:0757-83995802 E-mail:fsjrj@foshan.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