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注册及从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助贷机构金融许可及备案信息公告
发表单位:本网   发表时间:2020-07-30 16:55     分享至:

    关于在我市注册及从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助贷机构金融许可及备案信息公告

    近期,我局及各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办)多次收到群众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提供在辖区内注册及从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网贷平台)、助贷机构金融许可或备案登记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四条“多个申请人就相同政府信息向同一行政机关提出公开申请,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的,行政机关可以纳入主动公开的范围”等有关规定及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公告精神,现将我市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助贷机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按程序向省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实施单位提交设立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获批设立后,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我市持牌小额贷款公司名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或登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gdjr.gd.gov.cn/)直接输入“广东省(不含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名录”进行查询。

  二、融资担保公司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3 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粤府令第149号)等有关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需按程序向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实施单位提交设立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通过资格审查获批设立后,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我市持牌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或登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gdjr.gd.gov.cn/jrgs/)查询。

  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登记管理。目前,我市正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P2P网贷风险整治,未有一家机构(含外地平台在禅分支机构)完成整改验收并通过备案登记。

  四、助贷机构

  截至目前,法律法规未授权我局及各区金融工作局(办)对助贷机构实施许可或备案管理。我局及各区金融工作局(办)未开展助贷业务许可或备案工作。借款人若与助贷机构产生纠纷,建议通过自行和解,或依合同约定通过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若发现助贷机构及实际放贷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建议向实际放贷机构的监管部门反映,涉嫌犯罪的,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附件1:佛山市小额贷款公司名录.xlsx

附件2:佛山市融资担保公司名录.xlsx


 
主办: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承办: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地图
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号楼 邮编:528000 网站标识码:4406000072 粤ICP备11044723号-1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942号 电话:0757—83331722 传真:0757-83995802  E-mail:fsjrj@foshan.gov.cn
统计代码: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